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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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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集中开展党组织 全覆盖专项工作的通知
查看:15640  发稿日期:2015-08-25 16:03:57
    各市州委,各市州委组织部、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省直管(联)企业及各异地商会党组织: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部署,着力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度,通过连续开展“包企组建”“服务小微企业、夯实党群基础”等系列工作,全省非公企业党组织由2010年底的602个增加到2014年底的1249个,新建群团组织2733个,有效扩大了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探索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符合青海实际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模式。目前,全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平均达到95%以上,而我省仍有部分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群组织不健全,党组织组建率较低,这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不相符合,与全国平均水平尚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抓紧时间尽快解决。 根据省委领导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提出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不能存在死角、不能留有盲区的要求,决定在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集中开展党组织全覆盖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和从业人员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专项工作,本着“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拥护,业主理解”的原则,通过进一步加大企业党建工作力度,力争到2016年底前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有党员并培养出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和方式方法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2015年8月至10月)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开发区(园区、试验区)党(工)委组织力量深入本地区非公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内所属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要做到“三清楚”:对企业数量、分布、生产经营状况清楚;对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员数量及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清楚;对企业出资人支持党建工作的态度和意见清楚,并填写《全省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有关情况登记表》(附件2),逐级汇总至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通过逐企逐户调查了解,全面掌握辖区内所属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集中组建(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在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所属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的不同情况,继续坚持领导干部联点,部门单位包企组建等有效措施,逐企制定工作方案,实行销号制,扎实开展全覆盖专项工作。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程序尽快建立党组织;对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企业,要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与同一业务主管部门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联合组建党组织;对没有正式党员的企业,要积极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双找”活动,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在企业招聘时,优先录用党员职工,为尽快建立党组织奠定基础。在开展全覆盖专项工作中,要注意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非公企业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规模和影响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非公企业,其党组织也可直接由县(市、区)、市(州)党委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直接管理。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骨干党员中择优选配党组织书记,对于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企业,要通过选派、招聘等方式为其配备。在帮助企业建立党组织的过程中,要按照“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的要求,同步安排建立群团组织。要认真落实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建立稳定、专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保持企业党建工作连续性。
   (三)检查验收(2016年11月至12月)各市州委组织部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开发区(园区、试验区)党(工)委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编发工作简报,每季度向省委组织部、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省委组织部、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将于2016年年底前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向各地通报工作开展和组建目标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工)委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高度重视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落实具体工作责任,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思想引导,破解工作难点。要建立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非公企业出资人约谈制度,向非公企业出资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广泛宣传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中央和我省支持非公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等,积极争取非公企业出资人的信任和支持。特别要做好外商投资(港澳台)企业出资人、少数民族企业出资人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思想引导工作,结合其文化背景、价值理念、管理方式的实际和特点,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突破重点难点环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典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党建工作与企业互促双赢、助力发展的典型事例,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形象。积极发现、宣传非公企业出资人“抓党建、促发展”的先进典型,并作为评先选优和进行政治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动全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附件:1.全省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情况统计表
             2.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有关情况登记表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中共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联 系 人:马兰梅
                                                       联系电话:0971-848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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